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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過往的人,你會高興嗎?我倒是不會,反倒有種厭煩的感覺
以往的人們,就該像個往事一般,塵封,然後鋪上一層灰,永遠的被遺忘。
別來說十年之後相遇,是緣份這種八股的言語來搪塞
人要有心,就得懂得把握當下,喜歡的就去追求,想做朋友的就大方說
如果一再碰壁,那就一試再試,直到自己確定對方的心態後,再來做決定
我不是個主動的人,但是我是很敢做決定的人,一旦下定了決心,就像是吃了秤坨鐵了心一般,絕不會改變或動搖當初所作的決定,或許這就是我的狠勁吧
如果因膽怯而錯過,你就只能怨歎你自己
如果因驕傲而錯過,你就只能怨歎自己犯賤,自作受而錯過,怪得了誰呢?
驕傲?你就在暗悔裡驕傲吧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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